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2-04-27 09:24 阅读人数:

钱洪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明码标价社会监督管理机制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辖区价格监管工作实际,积极与您沟通探讨,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格监管实质就是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督管理,这使得价格监管不仅涉及面广且数量繁多。2019年集美区发改局价格监管职能划转至我局,但仅3名公务员调整编制至我局,此后经过两轮机构合并,我局承担的市场监管职责超过1000多项,基层监管重点主要落在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底线的领域,价格监管的行政力量明显不足。针对上述监管矛盾,我局于2021年开始积极探索价格社会监督与价格行政执法监管优势互补,通过组建价格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行业共同参与价格治理,有力补充价格监管力量,完善价格治理体系。

  二、措施与成效

  (一)依托集美文教区优势,我局于2021年6月份成立了大学生价格监督志愿者服务队,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工作将结合民生价格热点、价格问题多发领域和价格改革重点项目,分行业、分模块,有针对性、有时间段选定具体监督对象,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同时,让志愿者能够从各自行业的经营者角色转换成群众消费者角色,交替开展行业价格监督,体察角色转换感受,最终达到“热点互现、问题互监、成效互鉴、由点及面”效果,形成共同治理、柔性治理、共享治理新局面。首批来自集美大学的10名大学生志愿者从市场监管人员手中接过“红马甲”、“红帽子”和证件,正式开启“市场监管蓝+大学生自愿红”的联合督导模式。

  (二)2021年7月份,首期专项监督围绕机动车停放收费这个价格热点,到政府定价停车场、占道停车、物业管理的停车场等几种不同收费类型的停车场现场开展监督实践活动。活动前,市场监管人员提前对价格监督的要点和检查细节等方面,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中,大学生志愿者以辖区停车场的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明码标价情况详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停车场存在的未在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及免费时段公示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纠正,督促停车场及时整改到位,形成社会价格监督共治的新局面。

  (三)结合前期价格社会监督实践的经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厦门市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厦门市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服务站),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活动策划、活动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的工作任务,即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开展价格治理重点领域明码标价等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巡视监督,劝导经营者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认真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布置的其他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推动价格社会监督的职能主要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志愿者的招募及培训等事项也由厦门市价格社会监督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级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做好明码标价社会监督管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局指导下,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组织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志愿服务,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监管与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打造市场监管部门价格志愿者服务品牌,助力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黄陈敏,联系电话:621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