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厦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4037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0-04-01 10:14 阅读人数:

 厦集民函〔2020〕16号

  与委员的沟通形式:其他

  办理结果:A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

  厦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4037号提案的答复函

  区府办:

  《关于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是社会的缩影,是构成社会的最小肌体,推进深化改革任务的基础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在基层。因此,落实好“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集美区正分阶段、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基层治理各项工作,理顺了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关系,成立社区工作站,出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向基层下移,提升社区的服务能力,夯实社会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一)提高居民自治水平,构建共享型社区

  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居民自治水平,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要求,突出民生需求导向,通过会议协商、实地协商、网络协商等多元方式遵照五个基本原则开展协商工作。在原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秉承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理念,指导居民按照法定程序,坚持“六个原则”,完善村规民约;开设社区议事调解室,如杏林街道园博社区的“和事佬”调解室,就吸收社区退休干部,热心人士,社区工作人员,专职律师等群体组成调解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积极创新村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除了传统的公开栏,还开设触摸屏、网络公开等方式,抓住当前村(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对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一律进行公开,最大限度让村(居)民了解到村(居)务工作。

  (二)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构建熟人型社区

  为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我区各相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科技、文化、法律进社区活动,营造熟人氛围。针对社区不同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重建社区文化。如侨英街道叶厝社区每月定期举办露天文化广场文艺演出,让社区居民和外来员工有了展现自我的舞台,杏滨街道前场社区开设曲艺班,马銮社区成立阿嬷文艺队等;各社区普遍组织了综治群防,开展护村巡逻,争创平安社区。通过开展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清洁家园、万人献爱心、文艺演出等文明创建活动,或者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带头作用,鼓励居民互帮互助,倡导社区居民过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此外,通过倡导红白喜事简办,重视发展老年事业工作,开展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活动,如腰鼓队比赛、门球赛、篮球赛等文体活动,移风易俗。

  (三)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构建服务型社区

  一是实行“六统一”。将村(居)两委、计生管理员、劳动保障员、文体协管员、流动人口管理员等进行统一整合,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招聘、统一待遇、统一身份、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格员队伍。二是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人员录用标准。根据“凡进必考”原则实行统一招聘,按照录用录用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集中进行考试,择优录取文化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社区工作人员,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三是完善“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晋升制度。整合人社局、组织部、计生、民政等各部门师资力量,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的方式,各部门专业人员辅导讲座和社区工作者之间传、帮、带相结合,提供各种学习交流机会,着重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此外,原则上每2-3年调整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拓宽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晋升渠道,落实社区工作者文明奖、综治奖发放等相关事宜。四是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个性化。建成区一级社会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一数一源、集中采集、共享校核、及时更新”的原则,推进社区党建、综治、计生、社保、就业、民政等各种数据资源的多方共享共用,实现业务条块化管理。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强与居民沟通交流,解决实际问题和突出矛盾,减轻居民负担,提升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人员实行“一岗多责”或轮岗交流,推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制度,保证服务不打烊。上门走访,及时采集社区特殊人群信息上报至平台,针对不同群体情况提供专属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阶段,我们也将借鉴其他优秀工作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下沉基层治理重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玉丽

  联 系 人:陈霖

  联系电话:6665720

  集美区民政局(公章)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