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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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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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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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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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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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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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福锦顺工贸有限公司塑料、五金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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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环审〔2020〕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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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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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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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英才学校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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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环审〔20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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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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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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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宣旺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宣旺广告牌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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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环审〔20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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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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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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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信德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信德盛模具及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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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环审〔202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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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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