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0-01-19 15:31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9日我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19日-2020年2月1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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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鑫耀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五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010

2020年1月19日

2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晟益鑫塑胶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011号

2020年1月19日

3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革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012号

2020年1月19日

4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富正达工贸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013号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