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2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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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悦鸿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五金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19〕149号 |
2019年11月20日 |
2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华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与模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19〕150号 |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