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7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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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集美区恒荣辉塑胶制品厂汽车脚垫、汽车方向盘把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19〕117号 |
2019年9月9日 |
2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元嘉五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19〕118号 |
2019年9月9日 |
3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众力达机械有限公司新增振抛清洗工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19〕119号 |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