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水体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9-09-23 08:43 阅读人数:

  今年以来,我区湖长制全面建立,特别是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湖、库、塘面貌呈现可喜变化,水质稳步提升。但小微水体管护仍比较薄弱,成为河湖管护最大“短板”。整治小微水体,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居民“身边的污染”,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颇为重要。现结合集美区实际情况,将开展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明确如下:

  一是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小微水体整治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小微水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要将小微水体整治作为河湖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立足实际、找准问题,推动集美区水环境整体改善。要发挥各级河湖长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结合“网格化”管理,对小微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责任严格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台帐。各镇(街)要在前期开展湖库塘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摸排,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形成“一村(居)一台账”,今年11月份前,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基础档案。

  三是统一管护。小微水体管护以属地为主,由各镇(街)统一管理和保护。围绕“管理、保护、治理”的理念,各镇(街)河湖长办要严格落实小微水体洁净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实现管护范围全覆盖,形成小微水体常态管护机制。各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对于出现保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各级通报、督办等,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养护经费。

  四是分批整治。各镇(街)依据集府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负责制定小微水体整治方案,逐年分批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建城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底前,小微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五无”(水体无异味、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周边无乱占)目标。

  五是加强巡查。各镇(街)河湖长要落实每周巡查,加强问题事项的协调处理力度。湖库专管员、污染源网格员要落实每日巡查,强化责任意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实现日常巡查、问题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

  六是纳入考核。为保障小微水体整治顺利实施,将小微水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将小微水体治理管护纳入河湖长制目标责任考核,并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小微水体整治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每年1月10日之前,将小微水体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河长办。

  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