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时间:2015-07-27 10:33 阅读人数:

 

各社区居委会:

  依据集府办[2015]69号文《关于印发2015年集美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落实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下达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杜绝较大以上突发性环境事件,有效控制一般环境污染,确保完成下达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促进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具体指标见附表)

  二、考评单位:岑东、岑西、寻江、盛光、银亭五个社区。

  三、考评内容:

  ㈠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管,履行具体工作;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狠抓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厦门市集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按要求对相关指标出具证明并建立相关指标档案。

  生态街道建设。开展生态街道创建。根据自身特色,结合生态区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生态街道,开展生态街道创建工作并提供创建计划、总结、图片、文本、合同,并做好生态街道环境卫生整治

  餐饮集中区建设。建成1个餐饮集中区,面积达1000平方以上,提供创建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件。

  创建省级环境友好社区。开展创建1个省级环境友好社区,并提供工作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创建安静小区。开展创建2个安静小区,力争年底向街道和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安装噪声显示屏并申报有关部门,提供工作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创建节能示范小区。开展创建1个节能示范小区工作,力争年底向街道和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并提供工作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及群众来访。

  1、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

  2、即时发现并向街道环保部门上报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3、协助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1、 制定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开展管网改造,逐步解决雨污混流和直排海问题。

  3、实施生活雨污水接管改造、环境面貌改善等综合整治工作。

  继续开展非工业区内企业调查。

  (十一) 开展环境宣传与教育。

  1、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提高企业及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围绕当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开展环境宣传活动。

  3、每季度开展一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教育活动。

  4、订阅《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与发展报》及相关环保知识材料,为居民提供环保阅读资料。

  5、结合“生态街道”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十二)档案材料。

  1、根据考评内容建立环保资料档案。

  2、按时按要求向街道环保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四、奖惩措施:参照集府[2010]32号文件精神及集府办[2015]69号文件要求,结合日常环境保护监管情况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为优秀的社区居委会奖励5000元及社区书记、主任、负责环保工作人员各500元;考核为良好的居委会奖励3000元及社区书记、主任、负责环保工作人员各300元;考核为合格的社区居委会不奖不罚;考核为不合格的社区居委会罚2000元。

  附件:12015年集美街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细则

     2集美街道各社区环境保护责任人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5727

 

  

抄送:集美环境保护分局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57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