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府征告〔2015〕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集美区范围)开发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公告》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期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止。其他事项详见原征收公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