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园三期高速公路以北研发区三期市政道路工程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顶许村225476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以《软件园三期高速公路以北研发区三期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220号)有关规定,将确定后的征收范围予以公布,公告期限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软件园三期高速公路以北研发区三期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