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1年3月9日发布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核心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和乐路跨线桥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集府征告〔2021〕16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第一大点项目概况中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40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4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6平方米”变更为“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0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5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5平方米。上述土地属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西亭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日起五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核心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和乐路跨线桥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集府征告〔2021〕16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