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集路(集杏海堤-同安城区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1120154033号的附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附图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被征收人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携带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提出异议。
征求意见期限: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文芳,联系地址:集美区岑东路197号,
联系电话:0592-6686187。
附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1120154033号的附图
同集路(集杏海堤-同安城区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