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侨英路两侧地块-2-机动车车棚(充电桩车棚)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的批前公示
时间:2024-11-13 16:51 阅读人数: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我局拟按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用地位置 

  用地现状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侨英路两侧地块-2-机动车车棚(充电桩车棚)

  居住用地-070502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停车场用地)

  基于CGCS2000坐标为1195.184平方米(基于XM92为1194.837平方米)

  小于等于1

  集美区

  集体土地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1月23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东路7号7层;电话:0592-6228906;传真:0592-62851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