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三社村村集体发展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批前公示
时间:2024-03-05 17:57 阅读人数: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用地位置 

  用地现状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社村村集体发展项目

  商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0504旅馆用地(酒店)

  基于CGCS2000坐标为7206.296

  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为7204.748

  平方米)

  小于等于2.5

  集美区

  均为国有土地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东路7号7层;电话:0592-6228906;传真:0592-62851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