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
集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北站供应站 |
0809公用设施用地(瓶装液化气供应站) |
基于CGCS2000坐标为494.139平方米(基于XM92为494.000平方米) |
小于等于0.4 |
集美大道与珩山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
均为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请以书面方式于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72号
电话: 0592-6228906、6229667
传真:0592-62289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