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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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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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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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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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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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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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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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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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厦门西滨110kV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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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公用设施用地(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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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GCS2000坐标为4485.12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为4484.10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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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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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蔡林路与西滨路交叉口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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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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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请以书面方式于二○一九年九月九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72号
电话: 6228906、6229667
传真:62289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