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2024年中小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4 22:16 阅读人数:

  

   集美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美育教师情况

  我区持续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全区中小学现有美术教师255人,其中专职美术教师190人;普通小学美术专职教师145人,小学美术兼职教师65人;中学美术专职教师45人。全区中小学现有音乐教师超305人,其中中小学专职音乐教师225人;小学专职音乐教师148人,小学代课音乐教师19人,中学专职音乐教师43人,中学代课音乐教师9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职音乐教师4人,特殊教育学校专职音乐教师2人,小学兼职音乐教师至少80人。

  二、美育课程与教学和美育评价改革

  (一)美育课程与教学

  集美区中小学100%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要求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在推进学校美育的进程中,始终把艺术课程开齐开足上好作为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艺术课程的师资配备和资源配置,满足艺术课程开设的基本需要,着力提高艺术课程质量,并注重结合传承本地区的闽南文化、学村文化、侨乡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将国家课程地方化校本化,开发具有集美区域文化艺术特色的社团课程,丰富了美育课程的内容和形式。目前集美区义务教育美术教材使用的是人教版,高中美术教材使用的是人美版;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使用的是人音版,高中音乐教材使用的是人音版。

  为了确保艺术课程质量,我区中小学严格执行艺术课程计划,把艺术课程开齐是作为督导评估学校的重要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缩水或挪用,对未能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的中小学校和校长实行合格性评价。提高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法规的意识,以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为底线,加强课程的管理和考核,重点扶持农村薄弱学校,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艺术教育的均衡发展。高度重视艺术课程的教学,加强艺术课程的教学管理,严格按照艺术课程教学计划和方案组织教学,以做到“六有”为途径,即:有教材、有教师、有计划、有教案有考核、有总结。定期对艺术学科教师的备课、上课、活动等开展情况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

  (二)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集美区66所中小学(含中职)都积极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100%的中小学生均参加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达97.6%。全区各中小学校所有在籍在校生,测评内容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组成,按年度进行,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各学校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学年度的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同时在12月底前上报各校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艺术学科深入开展测评指导思想、测评原则、测评目标、测评内容、测评方法、测评结果运用的研究,以新颖的测评方式调动学生艺术学习与艺术实践的积极性。每学年开展各校艺术素质测评经验交流会,分享各校深入研究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经验,结合各级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不断推进艺术素质测评的开展。各级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均采用抽测的形式,2024年艺术学科四年级、八年级参加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县教育质量监测,学生学业水平均在Ⅲ级以上,校际差异率均达到低于0.15的指标要求。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集美区6所初级中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4所完全中学初中部均顺利完成音乐、美术学业水平合格测试。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求,集美区4所高中均完成音乐、美术规定学分的学业水平测试。集美区的艺术教育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逐步推进我区学校美育的均衡发展。

  (三)美育评价改革进展

  集美区认真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积极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2024年集美区美术学科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美术学科作业设计与管理指南》等专题学习,召开中小学美术课堂作业设计与管理专题研讨活动,开展大单元校本美术作业设计交流研讨,做好美术学科学业评价方案。组织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经验交流活动,完善集美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抓好日常课堂教学规范,落实基础指标和学业指标。通过常规调研和视导指导各校做好学生艺术课程学习的过程性评价记录。3月组织各初级中学完成初三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命题,4—5月各初中校完成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9月开展素质测评指标解读说明,落实新课程新课标教学评价新要求。

  三、美育活动开展情况

  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深化艺术实践,不断提高集美区中小学生的艺术教育水平和艺术修养,集美区积极创建艺术实践平台,充分展示各校美育成果。2024年举办各类艺术展示活动7场次,其中4月份在集美区青少年宫举办“绽放艺术风采 激发强国力量”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2024年集美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其中包含小学生小合唱1场,班级合唱1场,大合唱1场;中学生小合唱1场,班级合唱1场,大合唱1场;中学生舞蹈1场,朗诵1场,戏剧1场;中小学生器乐小合奏和重奏1场,小学生大合奏1场,共11场展演学生数4750人。2024年4月组织开展“桃李颂师恩”系列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学生美术作品198件,教师美术作品62件。6月23日—7月7日在兑山美术馆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集美区中小学生’诚毅之美’艺术作品展”,共收到全区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艺术作品754件,作品类型丰富多样,不拘一格,这些作品充分展示了集美区中小学生的艺术才华和创造力,体现了他们在不同艺术领域的探索和实践。2024年10 月在集美艺术中心成功举办集美区“诚毅之美”中小学幼儿园美术作品展,广泛征集各校学生优秀美术作品,涵盖绘画、书法、摄影、陶艺、纸艺等丰富多样艺术形式,作品数量达数2632件。集美区倡导开展丰富的艺术社团和艺术展示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爱好,开辟各校艺术特色。各中小学校均成立了合唱、舞蹈、美术、书法等多种形式的艺术活动小组或社团。积极创设艺术展示平台,结合学校艺术节和其他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美育活动,各校均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许多学校开展元旦迎新会演。多样的美育活动让校园生活更加丰富,让学生更多地得到艺术的熏陶。

  四、美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2024年集美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新一批青少年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申报,拓展青少年校外美育实践活动资源。根据《集美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推动美育研学旅行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等美育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文件通知,保障美育活动有序开展。各中小学通过开展“班班有歌声”、学校“红五月”艺术活动和迎新文艺汇演、主题书画展、写春联等,丰富校园美育活动。积极开展“一校一特色”社团暨艺术工作坊建设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学生美术作品创作辅导培训与交流、开展美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开展非遗、传统文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保障学校美育工作持续发展。

  五、美育工作成效

  集美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坚持面向全体与个体特长培养结合,坚持课内与课外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全面发展。学科课程是实施美育的主渠道,课外艺术活动是艺术体验的主阵地,校园文化的熏陶教育是重要补充,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滨水学校作为福建省中小学美术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持续开展《若水文化背景下“备-教-学-评”一体化美术评价的实践研究 》构建“双轨三位四阶”教学评价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美术教师在教学竞赛中成绩斐然,3位美术老师的单元作业设计获得福建省义务教育单元作业设计优秀案例;4位美术教师获得厦门市基础教育精品课市优。在2024年12月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中滨水学校的美育案例获得省一等奖,杏南中学的美术案例获得二等奖。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参赛学生作品共获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2件。在2024年9月厦门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中有29个案例获奖其中10个一等奖。9月在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生艺术作品比赛中集美区中小学生合计80件作品获奖,其中17件作品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