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时间:2026-03-17 09:26 阅读人数: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保育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聘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师德规范及幼儿园规章制度。

  (2)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园所安排。

  2.禁止聘用人员:

  (1)正接受立案调查、曾被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2)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未结案、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受纪律审查者。

  (3)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

  (4)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治安管理处罚者。

  (5)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被开除/解聘者。

  (6)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者。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保育员证。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吃苦耐劳、工作高效。

  3.具有幼儿园保育员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面试要求

  1.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简历)发送至邮箱296630845@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张老师:18850528866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

  三、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考核合格并一经录用,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集美区非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标准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四、体检事项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1.根据本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