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时间:2018-12-29 15:04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文件

  集教基 〔2017〕 8 号

   

  集美区教育局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控辍

  1.强化组织实施

  完善控辍保学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

  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执行法律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小由各中心校负责。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把握本校的实施进度和“控辍保学”的情况,并经常督促检查。

  2.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为“控辍保学”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控辍体系,坚持依法控辍。

  3.建立长效机制

  各校要制定学校各部门、行政人员、班主任、教师、后勤人员相关职责,在通知入学、造册建档、教育劝学、敦促复学和扶贫助学等工作环节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建立辍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年9月20日前将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及排查名册送交教育主管部门并根据学生户籍状况分别送学生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各校应确定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健全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均必须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缺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发现学生辍学三天以上,学校应报告学生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义教办,配合相关部门动员辍学生复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巩固率

  1.规范学籍管理,健全学籍管理档案

  确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依法控辍,确保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招生要严格遵照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文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初中招生要经学校、区招考中心与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确认。中小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和残疾学生的缓学要有完整的报批手续和学籍证明。一经发现学生未到校的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追踪过程记录。对非本区户籍学生未到校的应及时启动防溜控辍工作程序,及时入户家访。学生不辞而别的应及时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寄发核查函,并及时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学生做出“其他离校”或“辍学”登记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做好过程记录。学生动员返校后,应及时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恢复入学资格”操作。

  2.关注教育改革,提高质量控辍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内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生活。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教师交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提升特殊教育标准化办学条件,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各校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了消除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精准扶贫,落实扶贫控辍

  各校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加强与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沟通配合,加强派查、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4.动态监测,努力提高巩固率

  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重点监测初中阶段, 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检测群体,切实提高控辍保学质量,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的目标。各校应定时开展防溜控辍督查工作。校行政人员应对各班学生的到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区教育局将结合每学期期初报表的填报核实各校辍学情况,同时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对各校的防溜控辍工作进行督查。

  

 

 

 

 

                                                                        集美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