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育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1 09: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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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教育有关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类学校(不含党校,下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指导、协调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有关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建议,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四)承担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我市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协助落实我区中职、中小学招生计划。

  (八)负责指导、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德育工作以及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的建议,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十)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按权限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开展教育对外和对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配备和管理。

  (十三)负责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工青妇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教育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全额

  11

  11

  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

  全额

  174

  152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全额

  121

  101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

  全额

  386

  329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全额

  257

  227

  厦门市杏南中学

  全额

  464

  407

  厦门市第十中学

  全额

  373

  327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

  332

  200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

  16

  15

  厦门市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

  全额

  41

  36

  厦门市集美小学

  全额

  113

  89

  厦门市集美第二小学

  全额

  115

  97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

  全额

  106

  96

  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

  全额

  101

  80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小学

  全额

  92

  83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

  全额

  94

  83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心小学

  全额

  88

  75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

  全额

  131

  111

  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小学

  全额

  129

  108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

  全额

  94

  27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心幼儿园

  全额

  141

  25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幼儿园

  全额

  97

  23

  厦门市集美幼儿园

  全额

  103

  22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幼儿园

  全额

  79

  21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全额

  81

  21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中心幼儿园

  全额

  102

  28

  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小学

  全额

  92

  79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

  全额

  93

  84

  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

  全额

  93

  83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

  全额

  210

  176

  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小学

  全额

  148

  129

  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

  全额

  90

  80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全额

  61

  57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

  全额

  169

  146

  厦门市集美区杏北小学

  全额

  127

  113

  厦门市集美区高浦小学

  全额

  60

  55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

  全额

  137

  98

  厦门市集美区西亭学校

  全额

  150

  127

  厦门市集美区锦园小学

  全额

  49

  42

  厦门市集美区马銮小学

  全额

  39

  34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小学

  全额

  43

  34

  厦门市集美区兑山小学

  全额

  30

  25

  厦门市集美区英村(兑山)幼儿园

  全额

  83

  20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学校

  全额

  75

  64

  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幼儿园

  全额

  99

  21

  厦门市集美区双塔小学

  全额

  92

  85

  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44

  33

  厦门市集美区窗内小学

  全额

  60

  52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全额

  83

  20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

  全额

  121

  111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小学

  全额

  99

  85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

  全额

  88

  18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中学

  全额

  104

  88

  厦门市集美区新城幼儿园

  全额

  102

  18

  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

  全额

  93

  23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

  全额

  55

  11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

  全额

  98

  20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全额

  20

  17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全额

  9

  8

  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幼儿园

  全额

  95

  17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

  全额

  129

  105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中学

  全额

  110

  92

  厦门市集美区三社小学

  全额

  77

  70

  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小学

  全额

  60

  54

  厦门市集美区坑内小学

  全额

  56

  41

  厦门市集美区田头小学

  全额

  35

  30

  厦门市集美区双岭小学

  全额

  48

  40

  厦门市集美区东辉小学

  全额

  30

  27

  厦门市集美区顶许小学

  全额

  60

  53

  厦门市集美区军民小学

  全额

  15

  14

  厦门市集美区新村小学

  全额

  74

  61

  厦门市集美区碧溪小学

  全额

  30

  26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小学

  全额

  31

  26

  厦门市集美区东边小学

  全额

  30

  26

  厦门市集美区英村小学

  全额

  31

  27

  厦门市集美区前场幼儿园

  全额

  32

  10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

  全额

  115

  83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全额

  115

  95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

  全额

  37

  11

  厦门市集美区幸福幼儿园

  全额

  102

  19

  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全额

  3

  3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全额

  169

  140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小学

  全额

  24

  21

  厦门市集美区敦尚实验幼儿园

  全额

  43

  12

  厦门市集美区海山实验幼儿园

  全额

  36

  8

  厦门市集美区珩山实验幼儿园

  全额

  45

  10

  厦门市集美区銮江实验幼儿园

  全额

  16

  6

  厦门市集美区寰宇实验幼儿园

  全额

  113

  12

  厦门市集美区海怡实验幼儿园

  全额

  77

  12

  厦门市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

  全额

  14

  3

  厦门市集美区博雅实验幼儿园

  全额

  55

  11

  厦门市集美区松山实验幼儿园

  全额

  20

  5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实验幼儿园

  全额

  111

  17

  厦门市集美区润德实验幼儿园

  全额

  111

  17

  厦门市集美区浒井实验幼儿园

  全额

  91

  13

  厦门市集美区康锦实验幼儿园

  全额

  55

  10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全额

  83

  12

  厦门市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柏涛实验学校

  全额

  28

  23

  厦门市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

  全额

  19

  19

  厦门市集美区嘉誉实验幼儿园

  全额

  49

  9

  厦门市集美区凤鸣实验小学

  全额

  16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将坚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集美篇章贡献更大力量。重点工作思路是“推进一个创建,提升两项能力,完善三个机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一个创建

  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为2024年最重要任务。从短板弱项入手,以“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为目标,根据逐校逐项建立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完善整改对策,明确完成时间,清单化推动工作,建立定期协调调度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上下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攻坚,力争通过省级评估。

  (二)提升两项能力

  一是治校能力。加强学校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根据不同的阶段、不同特点加强针对性培养,用好名校长工作室、管理研修室、名校跟岗学习、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着重提升学校党组织书记理论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和校长制度设计能力、教师培养能力、教学管理能力、资源统筹能力、创新能力等关键能力,优化学校班子管理考核机制,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青蓝工程”,加强动态管理,注重各项培养举措的有效性,建强后备干部梯队。

  二是育人能力。压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完善教师培养规划,完善校内激励体系,建设教师成长共同体。突出系统化、多平台、多形式培训培养,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增强带教制度实效,加强名师工作室、名师发展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坊等平台建设,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改进教师培训内容,组织高质量培训。在新办校和条件成熟的学校稳步推行全员岗位竞聘机制,探索建立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三)完善三个机制

  一是新优质学校成长扶持机制。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按照《集美区学校内涵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指导意见》明确的建设周期,对不同发展基础的学校加强分级指导、分层扶持、分类评价。健全教育集团、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是“五育融合”推进机制。计划成立“五育融合”推进专班,推动在学科教学中探索“一育引领,诸育融合”,在特色课程、主题活动、实践活动中落实“五育融合”,善用全区育人大课堂,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支持“五育融合”,推动构建全面育人新体系,加快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与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和集美大学陈嘉庚研究院深化合作,加强相关研究并做好成果转化。

  三是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机制。遴选试点学科、试点学校,探索并实践新课标视域下的“备课、教学、评价”一体化区域教研模式。通过各学段衔接课程的设置、教材教法的研训、学段学业能力的分层、评价体系的构建等路径的探索与实践,搭建“全区—片区—学校”教研网络,逐步构建融合教研体系。通过教研员定点挂钩指导学校、学校自主探索等方式,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动不同发展水平的学校探索有效推进教学改革的实践模式。加强数字化赋能,重点加强数字化在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精准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301,952.7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541.42万元,下降4.9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9,73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733.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219.6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301,952.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541.42万元,下降4.9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763.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860.39万元,公用支出69,902.7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970.0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2,219.60万元。

  (三)教育部门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0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733.1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833.62万元,下降5.02%,主要是由于基建年初预算安排较去年年初预算安排少6882万,2023年新开办校(园)12所,2024年新开办校(园)为2所,安排的新校设施设备等相应减少,影响一般公共支出的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6.6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机关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751.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行政管理费用、正常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费用和政策性补助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49,491.0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新开办园添置设备及修缮经费、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区级)、区属国企独资办园奖补扶持经费、浒井幼儿园及垵山幼儿园基本建设等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09,164.7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综合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及采购校车接送服务经费等专项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58385.20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杏南中学(杏林校区)教学楼屋面及卫生间防水改造工程、上塘中学教学楼屋面漏水与卫生间改造工程及灌口中学聪毅楼外墙改造工程等基本建设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6,725.68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免杂费及奖助学金等专项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7,360.7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人才补助经费、德体活动经费、公民办安全综治经费及采购校车接送服务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经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助经费等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8,668.81万元。主要用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1,357.2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及基本建设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50.0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经费及各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专项经费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811.44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进修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及名师考核奖励金经费等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0,447.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区内教育费附加竞争性分配项目、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编程进校项目经费。

  (十三)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885.66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通讯杆线临时迁改工程、终身教育经费、考场经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经费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27.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567.51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92.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支付区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0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政策行政人员及职工缴交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政策行政人员及职工缴交单位医疗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40.56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政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309.51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按照政策支付在职教职员工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教育预算已根据各类教育需求和教育法定增长需求足额安排预算资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教育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8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教育开展对集美区教育考评、验收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60%,主要原因是2024年要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及国家级督导评估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18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目前教育系统公车存有量为0。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区级)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参与政府分级限价收费管理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按其招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数给予分级管理财政补助经费;对本区符合条件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综合奖补。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厦教基〔2018〕18号)、《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普惠性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0〕1号)设立此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一)贯彻落实厦教基〔2018〕18号、厦教规〔2020〕1号、集教〔2019〕25号、集教〔2020〕115号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二)不定期开展培训会,加强文件解读,指导各园依据业务流程完成补助经费的申请工作。

  (三)每学期初根据系统审核结果,对参与政府分级限价收费管理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预拨分级管理财政补助70%,期末根据清点结果据实结算。

  (四)对符合集教〔2019〕25号文第三章综合奖补机制条件的幼儿园给予综合奖补。

  (五)抽查三分之一的幼儿园,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园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67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接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其接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免学费;对本区非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其招收的厦门市户籍在校学生,且按规定免除学生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给予免学杂费、课本费(含字典)、簿籍费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217号)设立此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一)贯彻落实厦府办〔2016〕125号、厦府规〔2020〕6号、厦府〔2016〕217号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宣传和文件解读工作,指导各校依据业务流程完成补助经费的申请工作。

  (二)每学期初根据职能科室审核结果,对本区接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预拨免学费补助70%,期末根据清点结果据实结算。

  (三)每学期初根据职能科室审核结果,对本区非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拨付免学杂费、课本费(含字典)、簿籍费补助。

  (四)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2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教育系统人才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委人才办〔2021〕1号)、《集美区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方案》(集委教工委〔2023〕93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集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委人才办〔2021〕1号)、《集美区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方案》(集委教工委〔2023〕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1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教育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7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人员数量引起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10.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7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