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集美区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随机复查工作的通报
时间:2018-01-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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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件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等文件精神,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集教 〔2016〕 85号)的文件要求,
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
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营造
良好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环境
,区教育局于
2017年12月29日再次对全区部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进行随机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后溪中学材料缺少目录,落款无公章;
2、
乐安小学卫生量化等级未评定;
3、曾营小学食堂砧板刀具部分标识不清。
集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