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集美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2022年版),在幼儿园申报、龙头园审查基础上,经我局组织专家评估组现场评估,园博幼儿园海韵分园、海怡实验幼儿园、松山实验幼儿园、康锦实验幼儿园、浒井实验幼儿园、博雅实验幼儿园、珩耀实验幼儿园、銮江实验幼儿园符合我区优质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拟予确认。依程序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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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