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2-28 10:15 阅读人数:

各幼儿园:

  现将《集美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集美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

  

 

                              集美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集美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升保教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幼儿园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实施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园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幼儿园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二、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进行监督。

  (二)对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幼儿园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责任督学督导事项

  (一)依法办园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

  (三)卫生保健情况。

  (四)保育教育情况。

  (五)师德师风情况。

  (六)内部管理情况。

  (七)其他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规程

  责任督学在区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下,根据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督导。

  (一)持证督导。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二)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食堂、户外活动设施等,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三)进班检查。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班级,了解班级保教工作情况,包括日常消毒及管理情况、交接班记录情况、幼儿游戏、学习、生活等情况、师幼互动情况等,并及时与教师沟通,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检查不要影响班级正常活动秩序。

  (四)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园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幼儿园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幼儿档案、食堂台账、班级周逐日计划、卫生保健表簿卡等。应尊重幼儿园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五)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幼儿园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六)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园长、教师、员工、幼儿交流,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了解幼儿园管理、教学和幼儿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幼儿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七)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八)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幼儿园沟通交流。

  (九)整改通知。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区教育督导室,提出整改意见,由区教育督导室向幼儿园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十)督促整改。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幼儿园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区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十一)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区教育督导室的检查和考核。

  (十二)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年度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以及督导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二)责任督学对每所幼儿园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视情况可随时进行督导。

  (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报告情况,并督促幼儿园整改落实;对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四)幼儿园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并进行整改。

  六、结果应用

  (一)区教育督导室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区级评估,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二)区教育局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幼儿园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并在幼儿园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等方面,充分听取区教育督导室的意见。

  (三)区教育局对拒绝、阻扰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幼儿园,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七、队伍管理

  (一)责任督学聘任。区教育督导室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布局和在园幼儿规模等综合因素,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主要从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在职和近期退休的园长、教师中遴选,聘任条件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所聘责任督学颁发督学证,并报市教育督导室备案。责任督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

  (二)责任督学培训。区教育督导室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学习参考资料,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岗前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定期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交流研讨,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三)责任督学考核。区教育督导室按学年对责任督学实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八、工作保障

  (一)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认真遴选责任督学,划拨专项工作经费,为教育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各幼儿园应按要求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按督导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备查,并指派一名幼儿园领导作为责任督学督学助理(联络员)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

  九、组织实施

  我区将采取挂牌督导、按教育督导责任区结合小片区统筹实施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将辖区内经教育局审批的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挂牌督导是责任督学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幼儿园责任督学标识牌制作参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标识牌样式,由区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