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55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公告》等通知精神以及《集美区属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经任教学校确认及区教育局初审、厦门市教育局复审和省教育厅终审通过,现对区属学校3545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认定为“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向区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
公示电话:6258852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