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美区第七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运动会网球竞赛规程
时间:2018-10-30 16:10 阅读人数:

  一、主办单位:集美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集美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集美区网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2018年11月23日-25日

  五、竞赛地点:集大体院网球场、长青俱乐部网球场

  六、参加单位:按总则规定

  七、参赛资格: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的集美区户籍、工作单位在集美区、在集美居住的暂住人口、于2018年1月1日前在本区缴交医社保,方可参加比赛;

  2、中央、省(市)属学校的参赛人员(成年组)必须是在校的教职员工(在校中小学生和职校学生、大学生不得参加任何项目比赛);

  3、有双重领导关系的人员,优先代表人事隶属关系单位参加;

  4、现役军人不得代表任何单位参加,户籍在集美区的现役专业运动员只能代表户籍所在地辖区参加比赛;

  5、一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6、各事业(企业)单位的参赛员工,必须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交医社保证明(经区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7、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该代表队此项比赛成绩。并通报各代表团;

  8、严禁服用兴奋剂;

  9、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运动员个人负责。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等

  八、参赛年龄:

  18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九、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子甲组单打、男子乙组单打、女子双打(年龄不限)

  (一)混合团体赛:

  1、出场顺序及年龄规定:

  第一场男子双打:45周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第二场混合双打:(年龄不限);

  第三场男子双打: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4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2、每个单位可报1~2队,每个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

  运动员9人,其中男运动员7人,女运动员2人。(男运动员不少于5人,女运动员不少于1人)

  (二)单项赛:

  1、男子甲组单打:45周岁-55周岁(含)(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乙组男子单打:18周岁-44周岁(含)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4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子双打:年龄不限;

  4、男子甲、乙组单打各单位各组别限报2人,女子双打限报1对;报名参加单项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总则规定的参赛单位中如有未报团体赛的单位,可单独报单项赛。

  十、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一盘6局制(6比6时)平局决胜局制,每局采用无占先计分法;

  3、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分组循环赛或单淘汰赛;

  4、团体赛制:第一阶段:出场顺序按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顺序进行(男双年龄按混合团体年龄规定),并且打满三场;第二阶段:则按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在双方进行比赛前,由裁判组召集双方教练进行抽签(1、2、3各自代表出场顺序),双方各抽一个张,抽到数字小的为第一场,数字大的第二场,未抽到的数字为第三场)。第二阶段第一、二场(2:0)胜者,赢得该场比赛;每场团体赛各队须提前15分钟填写出场顺序表;

  5、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对)数决定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

  6、单项赛在第一阶段抽签时,同单位的抽入不同组别,第二阶段抽签时,原小组第一、二名分别抽入不同的1/2区,同单位不再照顾;

  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度对场次进行调整;

  7、循环赛的名次按各队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百分比;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获胜场(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5)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队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十一、注意事项:

  1、比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报到,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作弃权论处(以比赛现场裁判记录的时间为准);

  2、如遇连场,运动员可休息10分钟;

  3、如在比赛中受伤,可允许不超过3分钟的治疗时间。

  十二、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各单位按竞赛日期的规定,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报名表(盖章有效),逾期按不参加论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备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非集美户籍同时缴交医社保证明材料,参赛运动员每人提供电子版照片一张附在运动员照片卡上;

  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林建南路1号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文化馆三楼综合科,联系人:曾凡瑜,电话:6068322、6065505,传真:6067497,同时电子报名表发送到fanyujmu@163.com,逾期恕不受理;

  领队会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30在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二楼会议室,请各领队准时参加,未到场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代抽。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不足九人或九队减一录取。

  十四、申诉

  1、运动员资格审查于赛前公示,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2、在比赛中发生争议,可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如单项规程另有规定除外);

  3、申诉者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大会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和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不退还申诉费。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