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集美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集美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集美区体育舞蹈协会
四、竞赛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日
五、竞赛地点:杏林文体中心篮球馆
六、参加单位:按总则规定
七、参赛资格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的正式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均可参加比赛(非集美户籍但工作单位在集美区,须在2018年1月1日前在本区缴交医社保,方可参加比赛);
2、中央、省(市)属学校的参赛人员(成年组)必须是在校的教职员工(在校中小学生和职校学生、大学生不得参加任何项目比赛);
3、有双重领导关系的人员,优先代表人事隶属关系单位参加;
4、现役军人不得代表任何单位参加,户籍在集美区的现役专业运动员只能代表户籍所在地辖区参加比赛;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则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6、各事业(企业)单位的参赛员工,必须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交医社保证明(经区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7、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发现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该代表队此项比赛成绩,并通报各代表团;
8、严禁服用兴奋剂;
9、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运动员个人负责。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等。
八、竞赛项目
1、标准舞
2、拉丁舞
3、国标团体舞
九、竞赛组别
1、精英组标准舞A组
(男女双人各年龄段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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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舞W、T、VW、F、(Q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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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英组拉丁舞A组
(男女双人各年龄段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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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舞R、C、J、S、(P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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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英组标准舞B组
(男女双人、女子双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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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舞W、T、VW、(Q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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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英组拉丁舞B组
(男女双人、女子双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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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舞R、C、J、(S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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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余双人单项组标准舞
(男女双人、女子双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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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支舞W、T、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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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余双人单项组拉丁舞
(男女双人、女子双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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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支舞R、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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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精英男子、女子单人标准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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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舞W、T、(Q、F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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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精英男子、女子单人拉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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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舞R、C、(J、S不计总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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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六人组拉丁团队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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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舞(R、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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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六人组摩登团队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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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舞W、T、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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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谊舞A组
(男女双人、女子双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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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舞慢三、慢四、伦巴、恰恰、吉特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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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交谊舞A组作为此次比赛的交流活动,故不计比赛分数。
十、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2、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比赛选手必须穿着体育舞蹈比赛服装;
3、比赛采用初赛、决赛程序进行;
4、比赛选手按竞赛组别选择男女双人、女子双人、男子单、女子单人进行比赛(选手可以同时报最多三个组别);
5、如比赛组别中报名人数少于三人或对数少于三对,则取消该组别,已报名的运动员可向相似组别靠拢。
十一、参赛年龄规定
18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十二、参赛办法
每个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每人限报3个组别。
十三、 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各单位按竞赛日期的规定,于10月 29 日中午12:00前提交报名表(盖章有效),逾期按不参加论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缴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非集美户籍和代表所在单位参加的还需缴交医社保证明材料,参赛运动员每人提供2寸电子版照片一张附在运动员照片卡上;
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林建南路 1 号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文化馆三楼综合科,联系人:曾凡瑜,联系电话:6068322,传真:6067497,电子邮箱:fanyujmu@163.com。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颁发证书
十五、申诉
1、在比赛中发生争议,可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2、申诉者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大会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和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不退还申诉费。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