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集美区商务局关于《集美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0-02-20 15:10 阅读人数: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明确《集美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涉及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局主管的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的申报范围和申报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商贸企业申报实施细则由区商务局另行发布。

  (二)《实施意见》相关补助的兑现条件、标准和申报流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本意见相关条款的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从《实施意见》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向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其中企业贷款贴息条款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个人所得税返还条款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其余条款的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三)企业贷款贴息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

  经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重点企业。

  2.申报材料:

  《集美区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企业情况说明,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支付贷款利息凭证。

  3.审核发放:由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申报,审核后报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认定,由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分别组织兑现发放。

  (四)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区级收入返还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

  (1)由区文旅局主管的限额以上住宿业;

  (2)由文旅局主管的限额以上营利性服务业重点文旅企业;

  (3)由文发办主管的限额以上营利性服务业重点文化企业;

  (4)由区商务局主管的限额以上家政企业。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个人所得税返还申报材料:

  《集美区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员工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缴交明细、所属期为2020年2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所属期为2020年2月个人所得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仅指企业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3.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返还申报材料:

  《集美区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所属期为2020年2月房产税完税证明,所属期为2020年2月房产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房产租赁合同。

  4.从价计征的房产税返还申报材料:

  《集美区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完税证明,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为支持企业,缩短扶持资金兑现周期,提前兑现资金,以2020年1月份缴纳的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税收除以6予以返还)。

  5.审核发放:符合税收返还条件的企业按各自主管部门分别向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各主管单位审核后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提交区税务局审核税收,尔后根据区税务局审核结果拨付兑现给各所管企业。

  (五)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进行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和员工培训补助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

  (1)辖区星级酒店及参照星级管理酒店;

  (2)辖区A级景区及重点非A级文旅景区;

  (3)辖区其他重点旅行社、旅游营销、研学旅行企业;

  (4)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

  (5)区商务局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家政企业。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项目要求:服务设施升级改造特指企业在疫情停业期间投资建设对提升集美文化、旅游和家政行业品质有帮助的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旅游项目;对扩大集美“亲子胜地、研学之都”影响力较大的亲子、研学项目。

  3.服务设施升级改造补助申报材料:疫情期间停业公告,改造升级实施合同,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项目验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4.员工线上职业培训补助申报材料:疫情期间停业公告,线上培训通知及通知送达记录,使用平台的在线记录及结算记录,使用平台的结算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外聘老师或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外聘老师或培训机构的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审核发放:申报对象中属于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补助由区文发办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重点家政企业补助由区商务局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其余对象由区文旅局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

  (六)减轻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成本负担补助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

  (1)辖区星级酒店及参照星级管理酒店;

  (2)辖区A级景区及重点非A级文旅景区;

  (3)辖区其他重点旅行社、旅游营销、研学旅行企业;

  (4)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2020年2-6月企业水电气抄表记录,水电气企业提供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及缴费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3.审核发放:申报对象中属于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补助由区文发办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其余对象由区文旅局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

  (七)促进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奖励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2019年度符合《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集府〔2016〕136号)第二条第(三)款,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第四条第(二)款奖励条件的辖区重点文旅企业。

  2.《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奖励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酒店管理系统提供的年度住宿率报表,酒店经营管理团队名单,《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

  3.《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奖励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景区年营收内容的涉税证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

  4.《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奖励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景区年营收内容的涉税证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经营管理团队名单,《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

  5.《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奖励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景区年营收内容的涉税证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经营管理团队名单,《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

  6.《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奖励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演出批文复印件,商业演出在本市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演出合同复印件,票务系统出具的商业演出票务证明,《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公章。

  7.审核发放:符合条件的重点文旅企业向区文旅局提出申请,区文旅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快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补助金额,由区文旅局组织兑现发放。

  (八)鼓励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开展营销推广的申报办理

  1.申报对象:

  (1)辖区星级酒店及参照星级管理酒店;

  (2)辖区A级景区及重点非A级文旅景区;

  (3)辖区其他重点旅行社、旅游营销、研学旅行企业;

  (4)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

  (5)区商务局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家政企业。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营销推广要求:特指为鼓励我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在疫情结束前未雨绸缪进行规划,在正式复工起的两个月内,在市级(含)以上媒介积极开展扩大集美文化旅游和家政行业影响力,强化集美文化旅游和家政营销先发优势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营销推广活动。

  3.申报材料:企业正式复工公告,承接营销推广活动单位的资质证明,营销推广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4.审核发放:申报对象中属于区文化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补助由区文发办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重点家政企业补助由区商务局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其余对象由区文旅局负责受理、审核及兑现发放。

  三、附则

  (九)提交的申报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办事服务-区属部门“惠企惠职”本事项办事指南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十)同一企业在同一项目申报对象类别中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补助额度。

  (十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我区有权利追回一切资金,并取消涉及企业的申报资格,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集美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集美区商务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