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2 15:14 阅读人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相关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各镇(街)的文化体育工作;加强文化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综合管理全区文学艺术,特别是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演出;指导协调全区性大型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和节庆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体活动的采访和报道工作,开展文化体育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监管,对全区动漫、网络游戏有关市场监管和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核,对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对全区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对全区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财政拨款

7

7

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

22

22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馆

财政拨款

8

8

厦门市集美区青少年宫

财政拨款

5

4

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图书馆

财政拨款

8

8

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全力打造更有魅力文化强区;以全民健身和品牌赛事为抓手,推动体育强区建设;紧抓“后金砖”效应机遇和“大旅游”时代,开启集美品牌旅游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全力打造更有魅力文化强区。

1、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深化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

2、加强文艺作品创优力度,继续繁荣精品创作。

3、不断丰富活动内涵与品味,力促品牌文化提升。

4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5、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健全现代化文化市场体系。

6、激发主体活力,继续提升文化产业工作。

(二)以全民健身和品牌赛事为抓手,推动体育强区建设。

1、打造品牌体育赛事,着力宣扬人文集美。

2、加大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力度,开创青少年体育新局面。

3以组织第七届集美区运动会暨全民健身运动会为牵引,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4、以体育社团活动为主体,推动体育比赛活动交流。

5、发挥体彩公益金作用,加大体育场馆建设力度。

(三)紧抓“后金砖”效应机遇和“大旅游”时代,开启集美品牌旅游新局面。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打造地标式景观。

2、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突出与国际标准接轨。

3、培育特色旅游产品,突出延续“后金砖”效应和旅游创意突围。

4、加强旅游宣传营销,突出品牌营销和联合营销。

(四)统筹做好广电出版等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为10400.08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4240.42万元,增长68.8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0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00.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为10400.08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4240.42万元,增长68.8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6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09.86万元,公用支出151.74万元

2.项目支出8538.4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00.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240.42万元,增长68.84%,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支出项目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28.38万元。主要用于杏林湾营运中心文体旅游扶持经费支出。

(二)行政运行262.68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5.69万元。主要用于杏林文体中心运营费350万元、文体中心修缮费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69万元等支出。

(四)图书馆547.0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156.1万元、图书馆专用设备购置经费12.5万元、宽带监控网络维护经费16万元、图书馆维修改造经费135.42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营费160万元、图书购置专项费51万元、图书下乡读者交流活动费6万元。

(五)群众文化691.7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和青少年宫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89.8万元、集美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运营经费8万元、文化馆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85万元、男声合唱团活动经费5万元、文化馆工作经费8万元、公共文化艺术创作演出经费30万元、全民艺术普及技能提升计划经费10万元、免费对外开放活动经费10万元、青少年宫工作经费10万元、外聘管理工作人员经费76.8万元、小记者团活动经费5万元、宽带租用及网络维护经费8万元、青少年宫办公设备购经费7.82万元、专用设备设施运维费29万元、外聘人员劳务费83.2万元、杏林文体中心场馆营运经费14.5万元、集美新青少年宫培训点开办费35万元、各类比赛活动经费50万元。

(六)文化市场管理741.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660.96万元、制服购置经费4.63万元、购买服务人员经费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1.06万元、工作经费34.4万元。

(七)其他文化支出3228.23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工作经费35万元、文体局工作经费25万元、市第十届老健会经费40万元、集美旅游专线“铛铛车”运营经费300万元、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经费60万元、“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经费50万元、文化旅游咨询服务点运营经费42万元、村村响维护经费4.2万元、文体旅游志愿者工作经费1.6万元、旅游宣传推广经费1000万元、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20.37万元、“海峡杯”全国老年人气排球邀请赛经费33.5万元、集美动漫小镇工作经费278万元、闽南文化生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50万元、北大青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项目经费1256.56万元、群众文化活动经费32万元。

(八)文物保护5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九)其他文物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塔物业管理及运营费。

(十)体育训练495万元。主要用于训练专项经费60万元、运动服装购置费15万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马銮体育公园)营运经费170万元、外聘人员劳务费215万元、运动耗材购置费5万元、输送运动员奖励专项经费20万元、各项比赛经费10万元。

(十一)群众体育25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经费250万元。

(十二)其他体育支出67.22万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67.22万元.

(十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8.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非编内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事业单位离退休12.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文化馆、少儿图书馆、青少年宫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6.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保缴费。

(十八)事业单位医疗32.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青少年宫、少儿图书馆、少体校人员医保缴费。

(十九)公务员医疗补助22.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在职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十)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12万元。主要用于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每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1.28%,主要原因是:201612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3万元,增长5.5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1231日,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部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24.6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