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08-02 17:13 阅读人数:
     
    一、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文明创建暗访工作的通知》 (集文明委[2016]14号)、《关于组织开展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及培育对象和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厦文明委办[2018]6号)、《关于2017年文明创建示范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按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标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扶持各类先进典型,评议身边好人,落实测评暗访长效机制,文明行为宣传及示范点打造,激励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配套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主体是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

项目实施年度为2020全年。

(二)财政支出情况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4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299万元,年中追减30万元,最终预算1269万元,实际支出894.15万元,年底指标余374.85万元由区财政收回。主要支出内容有:文明城区创建宣传、暗访、考评;集美文明网、文明集美微信公众号运营;慰问经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费用;文明示范点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精神文明宣传;气氛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分析:2020年基本实现年初设定绩效指标。通过文明单位考评;完成文明创建暗访工作12次,慰问先进典型6人次,开展志愿公益活动300场,共有2500人次社工参与志愿活动,孵化志愿队伍3支。举办100场心理健康讲座及活动,提供500次以上心理咨询服务。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牌及创新案例项目15个,补助社区(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共14所。

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志愿服务活动共服务群众7000人次,社区书院活动服务群众10万人次,心理健康活动受众10000人次。全区精神文明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有较明显上升,核心价值观得到普及。公众满意度提高,为我区人文集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支出效益分析。

    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299万元,年中追减30万元,最终预算1269万元,实际支出894.15万元,年底指标余374.85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保障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中实现“一分未扣”,在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中位列第一。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

    (三)支出政策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相关建议

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全方位可衡量绩效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