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8-09-13 08:24 阅读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厦门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推动审计工作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从注重揭示违法违纪问题向注重揭示体制机制制度问题转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纪律,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落实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共保障水平,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2017年,区本级财政收入27.7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0%,同比增长2.52%),加上上级补助28.1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0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9亿元,调入资金4.10亿元,收入合计62.12亿元;区本级财政支出51.17亿元(完成预算的97.4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补助镇级支出1.95亿元、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6亿元,支出合计60.79亿元。收支相抵,区本级年终滚存结余1.33亿元(均为结转下年项目结余资金)。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30亿元(完成预算的93.58%),加上上级补助1.1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0.77亿元,收入合计51.18亿元;区本级基金支出30.60亿元(完成预算的71.8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1亿元,调出资金4.10亿元,支出合计39.21亿元。收支相抵,区本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97亿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余0.07亿元,收入合计0.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9亿元(完成预算的58.33%)。收支相抵,区本级年终滚存结余0.28亿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7年区本级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处理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2017年部门有预算无支出的区级项目资金共计75笔4,539.89万元;二是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50%的区级项目资金(不含有预算无支出)共计91笔15,166.84万元;三是部门项目资金申请后未使用,且未办理预算调整的预算资金共40笔362.49万元;四是非税收入(行政处罚款)20万元未收缴;五是非税收入系统应核销事项未及时处理,造成差额。

  二、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众创空间扶持资金、循环化改造示范及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等四个专项资金、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等三个专项资金、2017年中小河流管护经费等三个专项资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审核把关不严,多认定技改补助基数,影响了不同项目补助款项的使用;二是循环化改造示范专项资金超进度拨款,共计多拨款项47.72万元(目前2017年已暂缓第三批资金的拨付);三是民办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缺位,某民办中职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混乱;四是众创空间专项扶持资金所扶持项目准入门槛低,取得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的团队共有206个,经评审不合格达105个,占比50.97%,审核过程未核查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保缴交情况,无法确保领取补贴人员为实际在职人员;五是中小河流管护经费项目资金372.40万元支出进度慢,2017年11月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下达某镇2017年中小河流管护经费,该镇政府年度内未支付,2018年2月、4月分两次支付完毕。

  三、“莫兰蒂”台风灾后提升项目审计情况

  经审计随机抽查“莫兰蒂”台风灾后提升8个项目现场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代建、监理、业主等单位未认真履职,对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把关不严,造成部分项目地埋式自动灌溉工程、沙坑和排水沟工程及女儿墙EPS压顶项目存在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量不实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苗木养护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苗木种植后遭到破坏;三是灌溉设施设计不合理,浪费水又影响行人通行;四是未及时办理结算送审手续,58个项目至2017年底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27个(计划投资额为25,838.69 万元),但至2018年4月底仍未办理结算送审手续(经审计提出后,目前有3个计划投资额为2,994.43万元的项目完成结算送审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核对管理机制。各预算单位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区财政局应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力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定期对账制度,及时处理应核销事项,确保非税收入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二)区经信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开拓市场补助资金的管理,完善审核把关机制。对技术改造、开拓市场支出的真实性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核实技术改造支出的合同、付款、发票的关联性,企业财务账上技术改造支出情况,设备使用情况及企业参展支出的付款情况等,建立完善企业参展支出、循环化改造支出审核制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到实处,有效推动我区工业稳增长促转型。

  (三)区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从源头把控,强化申报材料审核,对报名人员作进一步核实;加强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的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教学开展情况,确保非学历教育的真实性,促进财政补助资金切实用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四)区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众创空间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众创空间扶持管理办法。一是对《集美区创新创业补助奖励实施细则》、《集美区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细则》等相关补助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明确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及时修订不合适的补助政策规定;二是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规则和标准;三是建立项目淘汰退出机制,加强众创空间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众创空间扶持企业早日产生效益。

  (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建设局等业主单位、集美城发及杏林建发两家代建单位、监理等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从源头把好设计关,严格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对项目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二是建立并实施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诚信惩戒管理办法,拒绝不诚信单位进入集美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领域;三是严格落实区属国有企业代理政府基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有效制止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虚报工程量、工程项目长期未办理结算审核等问题屡查屡犯,确保工程项目质和量,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