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同级审”审计结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21 15:45 阅读人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府办〔201769号),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推动2016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重要目标,稳步推进“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以公开推进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二、“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的内容

主要做好2016年度“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相关信息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六)单项公开有关报告的解读情况

三、“同级审”审计信息公开的形式

)“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在本局网站审计结果公开专栏公开。

)有关“同级审”问题的整改情况、重要事项等在本局网站上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同级审”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同级审”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解读等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要求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同级审”工作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的管理。对要求具体审计结果公开的办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能公开的及时答复,不能公开或只能部分公开的,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