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集美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5年7月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薛树清
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落实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深入实施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4年,全区区级财政收入3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同比下降16%),加上上级补助34.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5.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亿元、调入资金7.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后,收入合计92.8亿元;全区财政支出78.2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亿元后,支出合计88.4亿元;收支相抵,全区年终滚存结余4.4亿元(均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72.9%,同比增长26.8%),加上上级补助9.4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亿元后,收入合计46.7亿元;全区基金支出19.8亿元(完成预算的84.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1亿元、调出资金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6亿元后,支出合计43亿元;收支相抵,全区基金年终滚存结余3.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42.7%),加上上级补助18万元,收入合计3,4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2,434万元后,支出合计3,452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年终无滚存结余。
(二)区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区本级收支决算
2024年,区本级财政收入3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同比下降17.2%),加上上级补助34.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9亿元、上年滚存结余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调入资金7.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后,收入合计86.1亿元;区本级财政支出71.3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亿元、补助镇级支出3.5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亿元后,支出合计83.6亿元;收支相抵,区本级年终滚存结余2.5亿元(均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去年底,由于决算工作尚未完成,向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数据为预计数。决算数与预计数相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减少0.7亿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收入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减少0.2亿元,非税收入减少0.1亿元;增加上级补助1.4亿元,主要是企业扶持结算资金增加0.4亿元,以及上级年终新增下达学校建设项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专项补助1亿元;增加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主要是增加上解2023年度涉农竞争性分配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资金;减少调入资金0.6亿元,主要是根据决算结果相应减少调入,合计增加收入0.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财政支出0.6亿元,主要是根据决算结果相应调增支出;减少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主要根据上下级结算结果,减少专项上解上级支出;增加补助镇级支出0.4亿元,主要是增加镇级集美乡村振兴项目、耕地保护工作经费等专项补助;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主要是根据决算结果相应调增安排,合计增加支出1.3亿元。
(2)区本级对镇级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24年,区本级对镇级转移支付支出3.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耕地保护、水源保护生态补偿金等项目补助。
(3)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0.7亿元,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企业扶持等经费支出;剩余0.4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4年初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3亿元,加上2024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亿元(主要是超收收入、收回部门结余资金及政府性基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去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主要是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三高”企业扶持等支出),2024年末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7亿元。
(5)区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
2024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无变化,年末余额仍为200万元。
(6)区本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区本级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支出1.6亿元,本级结转资金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技改奖补奖金、集杏海堤水闸大修及提升改造工程等支出。
(7)区本级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支出8.9亿元,主要用于兑现扶持企业资金、环卫保洁经费、国企注资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72.9%,同比增长26.8%),加上上级补助9.4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亿元后,收入合计46.5亿元;区本级基金支出19.4亿元(完成预算的83.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1亿元、调出资金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6亿元、补助镇级支出0.2亿元后,支出合计42.8亿元;收支相抵,区本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3.7亿元。
决算数与去年年底预计完成数相比,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减少0.6亿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收入0.1亿元,主要是根据决算结果增加收入;减少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0.7亿元,主要是市级年终收回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等专项资金,合计减少收入0.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财政支出0.7亿元,主要是根据财力结算结果增加支出;减少调出资金0.6亿元,主要是根据决算结果相应减少调出;减少补助镇级支出0.1亿元,主要是年终根据结算结果减少镇级农村污水管网维护专项补助,合计支出不变。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42.7%),加上上级补助18万元后,收入合计3,4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2,434万元后,支出合计3,452万元;收支相抵,区本级年终无滚存结余。
决算数与去年年底预计完成数相比,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以及滚存结余均不变。
4.重点支出投入情况
全区教育投入28.9亿元,同比增长2%;农口投入5.4亿元(其中,区本级2.6亿元),同比增长1%,均高于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0.1%)。
科学技术投入1.7亿元(其中,区本级1.6亿元),主要用于兑现“三高”企业扶持资金、技改奖励资金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0.2亿元(其中,区本级9.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促进就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等支出;卫生健康投入5.7亿元(其中,区本级5.5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等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87.7万元,较2023年下降1%。一是因公出国(境)费76.9万元,较2023年下降0.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二是公务接待费46.3万元,较2023年下降21.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5万元,较2023年增长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2.7万元,较2023年增长13.9%,主要是车辆报废年限相对集中,更新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8万元,较2023年下降4.4%,主要是科学管理维护公车,部分车辆更新购置初期运维经费较少等。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4亿元。截至2024年底,集美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92.3亿元,均为通过市财政发行债券转贷债务,其中:一般债券7.7亿元,专项债券84.6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0亿元。全区政府债务均为区本级政府债务。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4年,区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各项决议和意见,有效确保全年预算任务顺利完成。
(一)坚持精准高效,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20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7亿元。优化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兑现各类惠企资金8.3亿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兑现资金1.5亿元,拉动消费超8.2亿元。打造总规模超千亿元,由产业投资基金、产业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基金、招商并购基金及N只参股基金构成的基金矩阵,高效赋能产业培育和招商。杏林湾基金集聚区持续升级,蝉联投中榜单“中国最具特色基金小镇TOP10”,为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基金小镇,累计吸引落户股权投资类企业1,046家,基金管理规模达2,506亿元。上市培育上新台阶,年度新增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7家,占全市比重超三成,新增数量位列六区第一。引入港交所、新交所、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专业力量,打造企业海外上市服务窗口。打造“金融服务团”,搭建资本对接平台,探索专属金融工具箱和政策包,为招商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一对多的精准撮合服务,全年累计为芯瞳半导体、海尼集团等50余个招商项目、重点项目、村集体发展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方案,落地融资超2.8亿元。助力台企融资,市区两级增信基金全年为31家辖内台企提供97笔贷款融资增信支持,企业累计获得银行贷款4.4亿元。
(二)坚持开源节流,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挖掘税源潜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主动靠前服务企业,指导企业规范足额申报相关税费。健全向上争取资金考核通报机制,积极策划上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4%,其中,争取超长期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9亿元;争取涉农、教育、市政领域竞争性分配资金1亿元,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市级奖补3.1亿元。靠前谋划债券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亿元、一般债券1.4亿元。抓好增量与存量资金统筹,完善结余资金清理收回机制,全年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亿元。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2024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综合定额平均压减20%,交通费平均压减3%。全年累计审核工程项目400个,审核造价39.2亿元,核减造价2.4亿元。优化环卫、公园、市政道路维护费等城市维护领域管养标准,每年节约财政资金约1.8亿元。完善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24年全区民生领域支出6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6.6%,较2023年提升3.2个百分点。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三保”运行动态监控,及时足额有序安排“三保”支出。优化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直达资金累计支出1.4亿元,惠及我区群众2.5万人次、企业0.4万家次。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零基预算改革成效初显,建立项目支出分类清单,分层次安排预算。创新建立由区领导参与的提级预算评审机制,打破财政资金固化分配的格局。推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构建“1+N”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政策体系,推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领域、教育领域及信息化项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落地。实施区对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机构派出、收支上划、超收奖励、支出核定、权责一致、适度灵活”的街财区管体制,理顺财权事权。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全市率先建立区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规范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效。全力推进资产盘活,积极筹划并公开拍卖路面停车泊位、地面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持续推进零星安置房拍卖。全面梳理经营性资产情况,推动一批安置房配套商业资产处置8.1亿元。做好国企重组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国企人事制度,修订国有企业人员招聘与管理指导意见,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清单。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差异化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制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分类考核分层激励操作指引及薪酬管理办法,修订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摸清家底,开展区属国企清产核资,挖掘企业内部资金资产潜力。强化区属国企监督检查,推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
(四)坚持防范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屏障
强化财会监督,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农村义务教育膳食补助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财会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人大审查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优化智慧财政系统,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大预决算公开晾晒。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紧盯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工作。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排查,完善风险企业台账,累计走访企业超1万余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全民防非 金融当先”宣传活动,切实提升辖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2024年全区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市场低迷、资产资源盘活空间收窄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下滑;与此同时,稳就业、促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仍然很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二是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零基预算理念还不够深入,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绩效管理质效还有待加强,部分领域财政政策效能还有待提高;三是财政投入方式亟需转变。部分领域主要依赖财政投入,财政投入方式还需加大创新力度,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资金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区审计部门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区人大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和财政收支决算报告审议前的意见反馈,也指出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中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当前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持续向财政传导,预计实现全年收入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底线思维, 围绕增收节支提效,全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挖潜增收,以更大力度拓财源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健全财税金融国资联席会机制,形成跨部门联动的收入组织机制,强化形势分析和定期调度,优化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拓宽增收渠道。全面深挖经营性资产,探索通过公开拍卖、在建工程收储再出让等方式,实现一批经营性资产盘活处置。完善商住用地招商机制,细化对接各类地产商需求,建立新型常态化、周期性土地招商推介机制,创新互动式招商推介交流机制。二是凝心聚力强统筹。加力统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推动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向统筹要财力,向盘活要财力。积极抢抓政策窗口期,密切跟踪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以及竞争性分配资金支持领域,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全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化预算调剂审批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统筹管理。三是驰而不息促联动。结合市级财政政策与基金、贷款、保险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建立我区一揽子工具箱,用好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动财政与金融“双轮驱动”。金融赋能产业项目攻坚行动,推动与金融企业开展机构落户、资本运作、产业项目等合作对接,建立对接金融企业的长效机制,为我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和支持,放大财政政策资金效用。持续优化政策,深化产融合作,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动政策动态优化。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力度,夯实上市培育基础。持续链接境内外交易所与专业机构资源,打造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助力优质中小企业高效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
(二)聚焦精准配置,以更实举措优结构
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压减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严控新增人员、租入场所、宣传活动类等经费。全面梳理民生政策,及时清理无效、低效政策,调整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过高标准。加强市政维护领域成本管控,充分挖掘降本增效潜能。二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做实事前绩效评估,夯实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拓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和规模。推广运用成本绩效开展基层社工服务、养老服务、大型活动、绿化维护等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结合评价成果优化项目管理和支出标准。三是优化产业扶持政策设计。按照规范扶持、突出效益、政策协同、收支平衡原则,加快评估调整产业、人才扶持政策,提升政策精准性、互补性和可持续性。优化产业、人才扶持方式,落实上级规范招商引资政策要求,建立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三)聚焦提质增效,以更稳步伐促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改革。有效落实《集美区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分级管理体系,动态调整优化预算项目分级分类保障清单和保障标准,合理确定支出优先保障次序。突出预算分配绩效导向,扩大区级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覆盖范围和规模。推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支出标准,逐步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推行支出标准信息化应用。二是完善区对镇街财政管理。持续优化街财区管财政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同类事项实行业务归口管理、支出标准统一的管理机制。完善区镇财政管理,科学合理划分区镇收支,加强镇级财政收支平衡统筹,完善分类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镇财政关系。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调剂共享平台作用,严控新增资产配置,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实施国有企业差异化分类考核评价,建立与企业市场地位和业绩贡献相匹配、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增量业绩决定增量激励的企业领导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督促国有企业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度和契约化管理等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区属国企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分类制定盘活方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真抓实干提高资产盘活处置效率,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四是拓宽财政投融资渠道。聚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最新政策,推进华西健康城土地储备项目申报及落地。做好村集体发展项目、建筑垃圾特许经营项目和存量资产盘活等项目的统筹谋划,深入拓宽投融资渠道。
(四)聚焦源头管控,以更严标准防风险
一是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优化“三保”项目标识管理,强化“三保”运行动态监测,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库款监测预警,确保库款规模处于安全合理区间。二是防范债务金融风险。开展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责任明晰的打击非法金融工作机制,做好辖区内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调查、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三是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对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发现问题与推进整改有机结合,提高财会监督实效。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抓好财会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数据赋能,深化应用智慧财政系统,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健全预决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增强财政透明度。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坚决扛起财政职责使命,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精准施策、改革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集美篇章贡献财政坚实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