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3-02-04 00:00 阅读人数:








  关于集美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1月23日在集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胡国才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资金供给保障,加速推进城市化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化财政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①]591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4%,比上年增长18.31%。

  区级财政收入[②]265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8%,比上年增长26.12 %。区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636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867万元后,合计收入340587万元,扣除财政支出313006万元、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资金335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1477万元和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2447万元。

  区本级财政收入[③]236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 %,比上年增长28.14 %。区本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6361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镇级上缴收入696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7597万元后,合计收入318089万元,扣除财政支出289011万元、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资金 335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1477 万元和补助镇级支出3144 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1100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1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    70.38 %),加上上级补助6366万元、调入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资金3357万元和上年滚存结余37761万元后,合计收入 258618万元,扣除政府性基金支出229229万元和上缴上级支出979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841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0.38 %),加上上级补助6366万元、调入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资金3357万元和上年滚存结余37355 万元后,合计收入 258212万元,扣除政府性基金支出228925万元、补助镇级支出194万元和上缴上级支出979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811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931 万元后,合计收入 4331万元,扣除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26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0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区本级。

  由于财政决算编制工作尚未结束,以上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

  201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  立足资金平衡,统筹调剂,保障需求

  按照供求平衡原则,稳健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资金运行分析。强化协税护税措施,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预测,强化资金保障措施,做好开发建设资金供求分析。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争取融资支持。与上级财政结算土地出让金3.8亿元。加快上级资金的到位进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的调查清理,清缴资金1.5亿元。累计筹集开发建设资金52亿元。强化资金合理调度。统筹各项资金,保障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即需即付。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保障有力、运作规范、效益提高的资金运行机制,强化项目运作、资金筹集、经济效益责任,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二)  注重资金效益,促进发展,改善民生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财税政策合力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帮扶企业共度难关。完善信用担保政策,提高担保额度,降低担保收费,年度担保总额达4.1亿元。签订政银合作协议,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支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政策补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制定商贸餐饮、物流业、软件业、海洋经济、旅游业等扶持办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质量强区和品牌建设。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卫生服务。推进教育强区,加快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园建设,提高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财政补助,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推行学生午餐膳食补助。深化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完善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大镇(街)村(居)文化站、文化室(中心)文体设施投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投入10100万元,实施安置房提升改造和物业管理费用财政补贴,提高安置房管理和服务质量。完善公交线路,落实公交票价改革财政补贴。投入资金832万元,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投入环保资金25000万元,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区建设。

  (三)  提高管理能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注重预算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比例,试点建设资金直接支付。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资金预算审核。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规范资产报废报损程序。加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配置。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收支动态分析和实时监控。

  (四)  提升服务水平,转变作风,增速提效

  按照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努力提升财政保障和服务跨越发展能力。深化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工作落实年”活动,落实绩效管理目标。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减少资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限。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加强协调,解决资金审批遇到的问题。履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亲和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会计人员条例、三农政策、公共资源市场化管理培训,提高财政业务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各位代表,2012年在经济增长趋缓,价格涨幅回落,减税政策增加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仍然保持平稳增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工业企稳回升迹象不明,经济增长存在压力,税收增长结构单一,“楼宇”财政特征明显,税源结构有待优化;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资金供求紧张,平衡仍有压力;民生政策、项目建设等资金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需要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收支良性发展长效机制有待构建等等。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区财政预算工作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为重,力保惠及民生、重大建设和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坚持项目带动,增强经济实力;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预算66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08%。

  区级财政收入预算30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35%。区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2300万元,扣除上缴上级支出 14412万元和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基金3488万元后,可供安排财力310200万元。相应安排财政支出310200万元。收支对抵,全区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273855万元,比上年增长15.59%。区本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2300万元和镇级上缴6332万元,扣除上缴上级支出14412万元、补助镇级687万元和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基金3488万元后,当年可供安排财力283900万元。相应安排财政支出283900万元。收支对抵,区本级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0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调入从城建税中计提水利建设资金3488万元后,当年可供安排财力3034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348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区本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区本级。

  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抓住机遇,加快经济转型,提升财政综合实力

  抓住新一轮体制机制改革、跨岛发展战略实施的契机,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强化资金保障措施。整合国有资产资源,提升国有企业融资能力。理顺安置房配售单价,强化上级资金拨付沟通协调。完善债务资金管理,确保债务资金使用安全。改进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征地拆迁项目进度。加速城市发展进程。安排学校、公园及道路、供电等项目建设资金7亿元,完善新城区、杏滨生活区和工业园区公建市政配套,提升城市功能。推动杏林湾营运中心、圣果院商业中心及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快人气财气集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安排促进经济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促进工业园区企业尽快投建投产。落实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发展服务业,做大做强信息产业,加快海洋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研发。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推动创新型城区建设。安排科技资金1.11亿元,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落实高级人才引进政策,营造有利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法征管,规范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坚持收入质量至上。把稳增长放在首位,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基础,落实支持经济发展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培植优质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强化税收稽征管理。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既注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税源企业,又抓好税收依法征管稽查,确保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增长。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按照“正税清费”原则[⑤],强化非税收入制度约束,严格非税收入征管,纠正不规范的收入行为。发挥协税护税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划分收入范围,全面摸底调查税源分布,做好注册地、经营地分离企业税收征管和归属变更,维护区级税收的完整性。

  3、加大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加大民生投入,推进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支出7.85 亿元,增加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投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教育更加均衡优质发展。完善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公卫大楼投入使用,加快社区、农村卫生站(所)建设。安排文体支出1.07亿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完善文体设施,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建设公用停车场、公交候车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救济救助政策,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基层社区建设投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安排资金5亿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支持小城镇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区长环保责任书,争创国家级生态区。继续实施“四绿”工程[⑥],提高绿化覆盖率,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开展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美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集美。

  4、深化改革,规范财政监管,推进科学精细理财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时兑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性扶持政策,关注财税改革动向,提前研判改革影响,适时提出应对措施。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促进区镇(街)财政协同发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完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优化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深化项目支出改革,推进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优化财政支出效益。提高集中支付[⑦]比例。在试点直接支付基础上,制定建设项目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征地拆迁资金授权支付办法,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外审内控管束,重视财政财务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建立预算资金动态实时在线监控机制,实现资金活动的实时监控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提高检查实效。

  5、 真抓实干,着力作风建设,构建服务型实干型财政

  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宗旨,优化提升服务跨越发展能力。坚持依法理财,推动规范运作。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建立以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为重点,覆盖资金安排、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做到财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为民理财,建设创新财政。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正气,增强行政能力,做到管财不贪、理财不乱、用财不腐,建设群众满意财政机关。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和行政成本,实行“三公经费”[⑧]“零增长”。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创新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意识,推动财政文化建设。坚持崇洁尊廉,强化廉政建设。强化事前监控,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促进财政监督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服务发展,努力完成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集美的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财政报告中相关用语说明:

  


  [①]全区财政总收入:是指公共预算收入范围内与区级收入有关的收入项目入库数。包括:区级公共预算收入,上划市级共享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

  [②]区级财政收入:即区级公共预算收入,指按市对区财政体制确定,属于区级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不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区级固定收入、市区共享收入中的区级分享收入。

  [③]区本级财政收入:指区级财政收入减去镇级财政收入(灌口镇、后溪镇)。

  [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指的是借鉴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依据法律法规,经过科学合理程序,运用价格调节的手段,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竞价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市场竞争方式来配置公共资源的一种改革。

  [⑤]正税清费:指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现有收费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推进税费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

  [⑥]四绿工程:指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重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

  [⑦]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财政直接支付:由区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的相关审批资料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适用于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授权,在批准资金使用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从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预算单位的零星业务支出。

  [⑧]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