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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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2〕46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612027597N |
案由 |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业主或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立即制止,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
处罚依据 |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恢复改正原状,并处49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