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2〕2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许凤英
案由
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
处罚依据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许凤英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2900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