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时间:2025-05-07 10:25 阅读人数: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刘国安

案由

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施行)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刘国安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地建筑五处,五处总占地面积141.63平方米,总建设建筑面积122.87平方米。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