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4〕1070号)
时间:2024-10-18 08:51 阅读人数: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4〕1070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艾则孜·阿伍敦

  案由

  在禁设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六)项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艾则孜·阿伍敦关闭上述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