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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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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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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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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负责区防汛预案管理; (四)按照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汛期全区水利设施的水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内设0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是13,在职人数是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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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优化区防指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紧急调用补偿机制、明确防汛信息报送规范和流程、强化各类风险分类管控。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补短板、强基础”改进提升工作。 (二)做好区级应急指挥中心提升改造。 (三)开展重点部位隐患点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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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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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527.4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47万元,增长3.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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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527.4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47万元,增长3.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1.34万元,公用支出33.1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3.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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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4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47万元,增长3.22%,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口径变化。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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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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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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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3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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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8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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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9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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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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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5.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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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1.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人员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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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3.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开展日常业务,补充更新防汛物资,防汛指挥中心系统维护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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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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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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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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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防汛抗旱事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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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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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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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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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