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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宏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11705443776K |
林宏伟 |
(厦集)应急罚〔2025〕28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年12月24日,根据信访举报,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兴宏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五金车间现场发现该公司雇佣厦门熹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员工苏阳光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未查询到苏阳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信息。苏阳光存在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问题。厦门兴宏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26条裁量阶次A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1.2 |
2026/1/13 |
2026/1/13 |
2026/4/13 |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
厦门兴宏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