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11MAE0URML13 |
林扬波 |
(厦集)应急罚〔2025〕9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年4月15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在该公司3楼钣金车间现场发现该公司员工杨锋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查询到杨锋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信息。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26条裁量阶次A的规定 |
罚款 |
鉴于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屡次无视监管提醒与告诫,对安全生产要求置若罔闻,为严肃法纪、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给予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2.8 |
2025/4/30 |
2025/4/30 |
2028/4/30 |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
厦门扬森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