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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众阳(厦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11MA2YR4T39J |
张杜 |
(厦集)应急罚〔2025〕7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年4月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件对厦门盈硕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盈众阳(厦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公司在同一厂区内)一名员工杨某某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未查询到杨某某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盈众阳(厦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26条裁量阶次A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1.2 |
2025/4/21 |
2025/4/21 |
2028/4/21 |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
盈众阳(厦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