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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鼎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111MA33NBRX2Q |
杨波 |
(厦集)应急罚〔2025〕3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5年1月8日,集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计划对福建鼎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有1名焊接与热切割人员杨某某、1名低压电工郑某,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未查询到杨某某和郑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福建鼎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26条B裁量阶次之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福建鼎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3.5 |
2025/1/23 |
2025/1/23 |
2028/1/23 |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
福建鼎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