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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世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50206699946800T |
韩玲玲 |
(厦集)应急罚〔2025〕11号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厦门世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向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灌口镇铁山路 2-50 号的仓库A,违规用于存放盐酸、硫酸、氨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厦门世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许可的范围内将上述危险化学品储存在该场所再销售到工业企业使用。该仓库属于简易铁皮搭建建筑,不是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既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存储的法定条件,亦未配备防腐蚀、防爆等必要安全设施,且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厦门世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及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151条A裁量阶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51000.00)的行政处罚 |
5.1 |
2025/5/27 |
2025/5/27 |
2028/5/27 |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
厦门世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