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6 16:50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20〕16号),区安委办同步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各级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区安委办组织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安全、道路安保、建筑工程等5组“小分队”到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服务指导,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小分队”志愿服务活动,全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区级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组成人员

  第一组:危化组

  组长:苏宗守(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揭卫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胡志权(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第二组:工贸组

  组长:陈长艺(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王自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苏祖富(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第三组:交通安全组

  组长:梁东进(区建设与交通局交通科负责人)

  成员:郭希龙(区建设与交通局办事人员)

  林  宇(区建设与交通局办事人员)

  第四组:道路安保组

  组长:温志斌(集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王兆军(集美交警大队中队长)

  王小龙(集美交警大队中队长)

  陈  彬(集美交警大队中队长)

  连文元(集美交警大队中队长)

  第五组:建筑工程组

  组长:王志端(区建设与交通局质量安全站站长)

  成员:周剑辉(区建设与交通局质量安全站 副站长)

  蒋少杰(区建设与交通局质量安全站安全科科长)

  三、志愿服务主要内容

  (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建筑工程、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督促重点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针对部分企业复工复产缺乏员工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开展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意顶岗、一人多岗疲劳作业,严防盲目赶工期、超能力生产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尤其是化工企业的动火和检维修作业、复工企业的消杀物品使用和储存、工地的起重机械升降设备和高处作业、交通运输的“三超一疲劳”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落实等,精心指导,严格把关。

  (四)服务“小分队”既要发挥服务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继续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视频调度、远程视频监控、在线培训、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提高效能,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小分队”志愿服务方案,选派身体健康、专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专家组成工作小组,找准安全风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冲着隐患去、冲着问题去,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通过印发公开信、宣传页、群发短信、微信、在生产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等方式,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要做好志愿服务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护,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口罩、酒精、手套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五)强化工作纪律。志愿服务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每月11日、26日将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含小分队数量、人数、指导服务数量、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通过OA报送区安委办。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符雨,电话:6217867,邮箱:fuyu@jim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