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的情况通报
时间:2019-12-13 01:52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商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11月26日,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应急局、区商务局、集美消防大队、区市政园林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信局、集美街道办事处、侨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厦门集美万达广场、银泰百货进行了检查。检查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与人员、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应急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生产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八个方面作为主要检查项目内容,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部门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重要性,对此次联合检查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各部门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联动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大型商业超市安全生产的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二)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问题隐患整改作为重点,及时梳理列出清单,共列出8大项、34分项,逐项对照检查。检查内容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用电安全、燃气管道安全、特种装备安全等情况。

  此次检查,共排查出16个问题隐患,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请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局督促落实,将整改情况报告区安委办。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抓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各级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不明,未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二是负责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一是教育培训浮于表面,未对员工的教育情况组织考核。二是教育培训人员存在“灯下黑”,未将入驻商户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纳入培训对象。

  (三)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一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隐患排查记录不完善、不规范,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隐患和落实整改。二是燃气管道管理不严格,入驻商户不按燃气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私自更改燃气管道铺设,商超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警示标志设置不完善。部分重要部位没有设置警示标示。四是疏散标志存在损坏现象。个别影院存在疏散指示灯不亮、通道声控灯失效的问题。

  (四)应急预案演练不到位。一是应急预案制定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演练,应急演练缺少评估和总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隐患整改,严防一查了之。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参照本次检查的细则,组织开展排查各类商场超市,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经营管理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商超的实际情况,组织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发现安全管理的漏洞,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继续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商场超市安全生产重要性,尤其是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对商场超市及其管理公司(物业公司)要进行业务指导和安全培训,提供技术帮助,督促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有效提高商场超市应对火灾事故能力。

  (三)强化重点时段安全工作,确保“两节”安全稳定。临近元旦、春节,商场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各镇(街)要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商场超市的安全工作。要继续采取行动,严格执法,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继续推动商场超市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节日期间商业综合体人流量大,可燃商品多,不安全因素增多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工作和消防宣传、火灾隐患曝光等工作,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针对“两节”,组织针对性演练,全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商业综合体安全稳定。

 

  附件: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