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8-27 17:21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19〕1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安委会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措施和要求,按照责任分工,逐个抓好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治隐患、逐个销号清零,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紧盯重点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区当前正在开展的“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特别是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要进一步绷紧神经,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突出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全力以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省、市安委会强调,在8月至10月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加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较大事故扣分的分值。区安委办也将参照省、市的做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行动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同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紧盯隐患整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2)。8月31日前,企业要将承诺书报行业主管部门、所在镇(街)安监站备案。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三、紧盯事故防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降低事故发生,特别是亡人事故作为下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重点围绕各类事故和问题进行剖析,查找原因教训,研究整改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抓好防范工作。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行业,要组织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大酒驾等违法行为查处,从严治理电动车交通安全,落实重型货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和动态监控。针对建筑施工、工贸行业高处坠亡事故频发特点,要督促落实围栏、安全带、防护网等防护设施设置,以及安全帽、防滑鞋等劳保用品配备,严查违章操作、违规施工行为。针对餐饮行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易发特点,要全面排查火锅、烧烤等餐饮经营场所,督促从业者使用合格燃具,保证通风条件,鼓励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在9月8日、10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3、附件4报送区安委办(今后各单位的月报表请采用本次通知的附件3、附件4报送)。同时,请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陈东辉,电话:6217939,邮箱:chdh@jimei.gov.cn。)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3.集美区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及区约谈、通报名单

        4.集美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