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建议对2012JP03地块A3子地块“7.1”一般触电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的公示
时间:2019-07-24 17:43 阅读人数:

  2012JP03地块A3子地块“7.1”一般触电事故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依法牵头完成事故调查工作,经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认定该事故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我局将对2012JP03地块A3子地块“7.1”一般触电事故进行统计核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6年7月27日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本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请联系我局。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我局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

  联系人:方政,电话:0592-6665190。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