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涉及共用设施的运行维护费及损耗是否可以计入电费收取?
来源: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11-28 10:47 阅读人数:
 答: 对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及损耗,原则上应通过物业费、租金、公共收益和公摊费用解决,不得将该类费用计入电费中收取。城中村出租屋没有收取物业费、卫生费,也没有公共收益的,可通过租金和公摊费用解决。经出租户和承租户协商一致,通过公摊费用解决的,应区分电度电费和公摊费用,并清楚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