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编制《杏林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细化措施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压实党工委、办事处、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依据。
二、目标任务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编制过程
2022年12月,街道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2〕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22〕1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经街道领导同意,于2022年12月29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五、主要内容
《杏林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第二部分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业商贸、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自建房屋、其他重点行业领域。
第三部分为街道安委会督导检查工作安排:2022年12月安排专项督导;2023年1月组织街道领导带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各重点部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开展重点时段督导;2023年2~3月重点开展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督导,检查是否严管建筑施工、工业商贸、道路运输、消防等重点企业、不放心企业和要害部位,紧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等关键环节,突出复工复产安全条件核查,加强返岗培训,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第四部门为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督导检查工作安排。根据行业领域上级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排查质量,提高整改实效,提高工作要求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丽珍:0592-6288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