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依据。
二、目标任务
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的实施细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编制过程
2022年3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安字〔2022〕9号)要求,经街道研究同意,于2022年5月9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五、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第二部分为工作安排: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全区安全发展水平。
第三部分为主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突出真查真改,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把安全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举报奖励,严查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检查要求,加强科学统筹,广泛宣传引导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丽珍:0592-6288397